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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处荣获2019-2021年度 “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2-01-29 15:17:34  来源:扬州市水利局

近日,经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公布,河道处荣获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河道处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特色创建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单位职工道德素质,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此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既是对河道处阶段性工作的肯定,更是鞭策。河道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创建成果,开拓创新,求精求实,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扬州“好地方”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供稿:城市河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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