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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的第一份喜报来啦!广东省惠州行政检察又双叒获国家级、省级荣誉 2022-02-16 10:25:21  来源: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新年伊始,喜报频传。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案件的通报》,对积极组织、深入落实,推动活动不断向纵深开展的20个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扬。其中,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5家市级获奖单位之一,广东省唯一获奖市级单位,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同时,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表扬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通报》和《关于表扬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学史力行 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通报》中,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荣获两项专项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

“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4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的专项活动,旨在推动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惠州检察机关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与辖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多元化行政诉讼监督格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共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59件,其中发出类案检察建议9件,涵盖串案407件。共涉及各类土地面积99372.75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260平方米、一般耕地26893.4平方米、其他土地72219.35平方米。

突出协作配合——强化信息移送与工作联动。注重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的协作配合和有效衔接。如惠城区院通过向该区自然资源局发出协助调查函的方式,调取土地执法查处案件清单,了解该区2017年度涉及卫星图片的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具体数量以及案件具体执行情况,确定监督重点,共同致力于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争取形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合力。

突出精准监督——类案建议与口头建议并用。深入践行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理念,积极推动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如惠阳区院在开展专项活动过程中,对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合,对轻微问题通过口头建议的方式予以监督,对于多发违法情形,以类案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坚决杜绝滥发检察建议,切实强化监督刚性和公信力。

在“学史力行 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2件,力促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有效推动行政机关“效能空转”和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的系统性治理,助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每一份荣誉,都是激励前行的力量。下一步,惠州市检察机关将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牛鼻子”,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在案源发现、监督力度和办案质效上再下功夫,努力为服务保障惠州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做出更高质量的检察贡献。

关键词: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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