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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行动|广州公布2021年第三批十大典型案例分别如下 2021-12-27 13:49:5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因在其生产经营的“粤抗1号”凉茶宣传广告中出现“新冠肺炎居家预防”等违法内容,日被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0万元,这也是广州市市场监管局12月23日公布的2021“铁拳”行动第三批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这十大典型案例分别如下:

广州市白云区广裕兴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案。2021年4月,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广州市白云区广裕兴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经调查,涉案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涉及淮山薏米软糕、淮山薏米饼两款产品共4个批次。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生产不合格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109.06元、罚款10万元以及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食品厂法定代表人、厂长(质量经理)等人作出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禁入决定。

广州市从化温泉榕曦粮油加工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生油案。2020年9月,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广州市从化温泉榕曦粮油加工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生油。2021年1月,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林少锋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生产经营肉饼、肉卷案。2021年3月,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对林少锋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该经营场所未能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 擅自从事肉饼、肉卷生产加工活动,其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做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肉制品和生产经营工具、没收违法所得995.40元、罚款214190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正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2021年2月,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市正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经调查发现,该公司以鸡胸肉、肥猪肉、肠衣等原料,经猪血上色等工艺生产制作腊肠成品,但未在腊肠成品的外包装标签配料表上标注含有鸡肉成分,而其生产的腊肠成品经检验机构检测,显示含有鸡肉成分。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式腊肠、没收违法所得7032.6元、罚款514875.2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和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2021年5月,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湿粉统一查”专项整治检查,发现广州市和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湿米粉”,涉案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湿米粉”共53袋、265公斤。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广州市和天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佰领大数据服务(广州)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和传销案。2021年7月,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佰领大数据服务(广州)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传销的行为。 该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至案发期间在其“佰领优品”公众号上宣称普通食品和化妆品具有“恢复胰岛功能”“通络舒畅,缓解酸痛”等功效。同时,该公司经营的台采用累计消费一定金额晋升会员级别的制度,会员之间形成上下级推荐关系的层级模式,会员消费其对应的上下级关系产生层层奖励。该公司的虚假宣传和传销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和《禁止传销条例》。 2021年10月,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志尚日用杂品店销售不合格玩具案。2021年5月,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在玩具监督抽检中发现 番禺区石楼志尚日用杂品店销售的不合格玩具等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2021年7月,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7元、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安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 对广州安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为推广其经营产品“绿色一派参茯清”压片糖果(普通食品),自行设计、制作广告“湿气重每天嚼几片,7天排出体内10年湿气,健康又漂亮!”,并在微信公众号“心学”上发布该广告,该广告中存在的虚假广告用语违反了《广告法》。2021年8月,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联合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联合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广告引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未表明出处;在官网上发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医疗广告;在悦美美容微整形台上发布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其行为违反《广告法》, 2021年7月,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7000元的行政处罚。

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对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发布的广告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粤抗1号”凉茶(瓶装)在产品标签上,以及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页上出现“新冠肺炎居家预防”“广州市卫健委推荐”“广州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控专家组联开”的违法广告内容,其生产经营的“粤抗1号”颗粒特配凉茶(盒装)在其微信小程序上的销售页面也出现“5盒疗程装”的违法广告内容。其行为违反《广告法》《食品安全法》。2021年11月,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黄劼)

关键词: 市场监管局 典型案例 违法内容 生产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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