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维权 > 质检 >
维护口罩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办案力度 市场监管在行动 2021-12-29 14:15:11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编者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市场需求呈爆发式增长,口罩生产企业数量激增。为维护市场秩序,助力疫情防控,市场监管总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全力保障口罩等防疫物资质量和市场供应,为民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今年2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印发《全国口罩等防疫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口罩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工作。7月,执法稽查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口罩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行动的通知》,对口罩执法办案工作再安排、再部署,集中查处生产销售口罩(特别是医用口罩)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全国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工作要求,明确执法重点、聚焦重点区域、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信息沟通,积极开展口罩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案件查办工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本报策划专题(见3、4版),对部分工作成效显著的省区市的做法集中报道,并请办案机构分享查办典型案例的心得体会,敬请关注。

广西

12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透露,7月中旬以来,该局根据总局执法稽查局《关于组织开展口罩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行动的通知》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口罩质量安全案件查办行动,共检查企业9755家,立案查处口罩案件42件,查获口罩总数21.4625万只,罚没款合计35.595514万元。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查办行动,第一时间牵头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和14个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行动开展以来,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执法、信用监管、质量、标准、认证等职能作用,对辖区内口罩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管执法检查,重点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和医院、学校周边等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店面、摊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排口罩质量安全案件违法线索。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支持群众举报市场上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口罩违法行为,及时核查处置举报线索,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此外,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网络交易台监管服务系统,强化对网络销售口罩监测和执法检查,督促台下架不合格口罩。各地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公开口罩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做到线下线上全面监管,全力保障广西口罩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

贺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各类商场超市销售的非医用口罩和药店销售的医用口罩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

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自治区口罩类商品销售链接监测分析得知,销售非医用口罩商品量最多的商家有36个品种批次产品在线销售,但其线上页面所售商品未详细明示生产厂家、厂址等信息。该局立即安排辖区执法人员赴商家办公地点,现场核实情况并依法依规处置。

河池、北海、防城港、崇左等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口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上海

8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口罩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口罩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行动,集中查处生产销售口罩中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按照上海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工作模式,执法部门以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医用口罩等医用型口罩为重点,同时加强对日常防护型口罩、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儿童口罩等非医用型口罩的监管,重点查处5类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三无”产品,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取得许可和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等。

按照《通知》部署,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口罩产业集中区域、城乡接合部及口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多发、监督抽查合格率偏低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办案力度。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牵头组织查办涉及非医用型口罩的重大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社会影响面大、消费者反映问题多、舆论关注度高的网络台。七支队在严厉打击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同时,联合各区局执法大队开展非医用防疫物资联合执法检查7次,对区大(支)队开展口罩执法专项培训3次,取得较好联动效应。“通过线上线下抽样,送检口罩31批次,发现16批次的产品不符合明示的执行标准。支队依法立案查处相关企业18家,移送违法线索1条。”七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医用型口罩销售环节以及非医用型口罩生产销售环节口罩质量安全违法线索的摸排,及时发现并消除苗头、倾向问题,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形成高压震慑。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对其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口罩、罚款21.3882元的行政处罚。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对中×上海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口罩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36.935万元。

四川

四川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口罩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工作,截至2021年11月底,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下,各级各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75万人次,查处经营者171万户次,查处各类口罩案件3491件,查获问题口罩2754万只。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净化口罩市场,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筑起铜墙铁壁。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突出工作重点,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多部门联动、资源共享、通力配合的工作格局。

执法人员对口罩生产销售企业全面排查,重点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对所售口罩外包装的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编号、检验报告书、进货商资质等,检查经营医用口罩有无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经销无产品合格证明的口罩,是否存在销售民用口罩充当医用口罩等违法行为。

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辖区公安部门在某农贸市场附查获一辆装有大量口罩的厢式货车。经现场查验,货车内的口罩无中文标识;产品外包装及内包装上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地址,无产品名称及其他中文标签信息。执法人员依法查扣该批口罩并控制嫌疑人。货车内有口罩233箱,共计57.6万只,涉案金额144万元。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该批口罩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鉴于案情重大,当事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交成华区公安分局。

在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的同时,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还聚焦口罩生产企业对质量标准服务的新需求,深入企业指导,引导和帮助企业提升质量标准。

江西

小口罩连着大安全。口罩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行动开展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市场准入、加工生产、消费流通、网络监管各环节,实施全链条执法监管,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口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6924家次,立案调查相关违法案件53件,罚没金额266.75万元,案值74.08万元;查获口罩137.65万只,其中医用口罩128.53万只,非医用口罩9.12万只。

在此次行动中,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店诊所、百货超市以及日用品商店等经营使用单位,重点对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医用口罩等产品监督检查,对经营企业是否销售“三无”口罩、口罩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检查,详细查看口罩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检验合格证等质量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查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彭泽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匿名投诉,反映“某药店销售的一次使用口罩质量很差,疑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单位的销售凭证,所售口罩亦未如实计入电脑销售账目。办案机构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质量不合格口罩、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省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常州某药房标示江西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一次使用医用口罩进行抽检,经江苏省特种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细菌过滤率项目不符合规定。该局向吉安市市场监管局移送违法线索。针对当事人江西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强制标准的医疗器械,吉安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8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并销售两批次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医疗器械产品,分别为19150只、21920只,货值金额4.95万元。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24.75万元。

在组织开展口罩质量安全案件查办行动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增加商品质量抽查频次,提升抽样的靶向,严把质量关。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好口罩产品质量安全关,聚焦重点地区,强化对口罩产业集中区域、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监管,严查质量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江苏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统一部署安排,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口罩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行动,以6类口罩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持续抓好口罩产品质量安全不松懈。全省市场监管执法稽查部门共检查经营者7320家,查办案件136件,罚没款92.76万元,涉案货值135.33万元,查获问题口罩227.05万只。

9月15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调度全省市县(区)三级执法力量,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对全省境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涉嫌销售不合格口罩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执法人员首次聚焦高速服务区内的超市、商场、加油站、口罩自动售贩机和商品仓库,以日常防护型口罩、一次医用口罩等为检查重点,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严查服务区或承包公司的5类违法行为。全省执法稽查条线共检查高速公路服务区69个,查扣问题口罩18.24万只。

7月20日疫情突发后,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执法助推监管、以执法保障民生的理念,深入推进“两反两保”行动,进一步强化口罩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工作,积极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江苏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注重将抽检结果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及时查处违法行为。7月,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某药店经营的一次医用口罩抽检,发现其产品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及时立案调查。同月,射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发现江苏鑫弘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一次使用口罩质量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6月生产5万只一次使用口罩(非医用),货值金额600元。上述口罩经抽样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案机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

接下来,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开展口罩产品质量执法工作,强化执法办案,发挥执法合力,加大宣传力度,震慑违法行为。

河南

小口罩关系大民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通知精神,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口罩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行动。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案件197起,罚没223.51万元,查获口罩22.72万只。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以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医用口罩、日常防护型口罩、儿童口罩等为重点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等各类口罩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取得许可和备案擅自生产销售违法行为。

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摸排口罩质量安全违法线索,重点摸排生产企业、大药房、超市等区域,对摸查情况建立台账,做到不落一地、不漏一户。

郑州市重点检查规模较小、投诉举报较多的销售商户,特别是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封市以全面摸清底数为原则,聚焦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经营者,对口罩的购进、验收、供货商资质等多方面检查,并组织开展口罩质量专项监督抽查。顶山市积极做好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聚焦重点区域和企业,强化源头管控,持续摸排生产和流通领域口罩质量安全违法线索,时刻关注网络舆情,动员各方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还充分利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舆情监测、部门通报等渠道,广泛收集违法线索;注重综合运用“12315举报投诉台”强化线索分析,及时核查,依法调查。

在加强网络销售口罩质量监管方面,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研判各类信息,加大执法力度。郑州对社会影响大、消费者反映问题多、舆论关注度高的网络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台管理及缺陷产品召回管理。

行动开展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口罩生产经营单位44.76万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4.16万人次,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高压震慑,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 监管 行动 市场 质量安全

相关阅读:
热点
图片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