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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龙湾区依法打击食品浪费行为 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 2022-04-22 11:44:31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监测线索发现,辖区某食品经营网店的商品详情页“商家公告”中含有“若产品收到有压坏的现场请联系在线客服提供压坏的照片后,配合将内物拆开倒垃圾桶里拍照处理”等信息。

随后,执法人员根据电子固证信息向该经营者了解情况。通过执法人员仔细询问,经营者表示,不仅需要外包装压损,还需要提供将食品打开后倒进垃圾桶的照片,才能予以退款。当执法人员问道,如果包装没有破损,运输中影响了食品的形状从而影响了食用口感,但是不影响食品安全的话,是否可以直接办理换货或者退款,经营者却回答,消费者需要证明他已经没有办法食用了才能办理换货或者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其中,第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

“经营者的种种言论和退款条件已经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食品经营者将废弃食品作为消费者申请退款的前提条件,会造成不必要的食品浪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对该经营者进行宣贯教育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目前,该经营者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反食品浪费的意义,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会立即整改到位。

下一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反浪费宣传,从严从细打击违法浪费行为,把《反食品浪费法》进一步推进到基层一线,随着法律的科普实施,带动参与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的社会主体主动减少食品浪费,最终培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林玲娣)

关键词: 浪费行为 温州龙湾区 提高食品 加工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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