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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法院:十三年货款难追回 法官巧解促履行 2023-12-27 17:16:15  来源:中华网河南


(资料图片)

“我本来没抱多大希望要回这笔钱,多谢法官和各位工作人员,我……”说着,老人颤抖的双腿缓缓跪了下来,法官和工作人员见状连忙将老人扶起,老人抬手抹了抹眼泪,感激地说到:“我丈夫突然去世,留下了这张欠条,我千方百计也联系不上他,只好求助法院,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找到他了,还帮我要回了钱,谢谢!”2023年12月26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五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原告秦某与张某为夫妻,两人共同在县城做化肥生意,被告刘某2010年在秦某和张某处购买化肥,于2010年10月21日出具欠条一份,张某于2022年去世,之后原告秦某联系不上刘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秦某的难处,多次联系当事人提供的电话,无法接通后,法官迅速组织法庭工作人员乘车按照秦某提供的住址找到被告的家里。经过对邻居的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告外出多年未归,法官与工作人员便到村委会利用网格员寻找线索,从村委会主任处得到了被告最新的电话并成功与被告取得联系,得知被告目前在县城居住,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原、被告双方第二天到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也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被告刘某虽然肯定了欠条的真实性,但掏出了一张运货单,“嫂子,我是欠你们钱,但我之前帮他拉化肥,已经两清了。”但秦某并不认可,因为该运货单上并没有丈夫的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陷入了僵局。法官见状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对被告刘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明秦某丧夫后生活的不易,以及货运单没有证明能力的事实。对于原告刘某,法官也陈明利害,虽然其持有欠条,但不是出借人,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欠条的效力,更重要的是,双方都是多年老友,不至于为几千块钱撕破脸面。经过法官多轮调解,双方终于同意各让一步,被告当即支付了欠款。

新野法院五星法庭在日常办案过程中积极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和完善诉源治理机制,采取多元化方式定分止争,与各基层自治组织加强合作,与各分区网格员保持紧密联系,切实将基层群众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供稿:何文扬 赵晓东)

关键词: 新野法院 十三年货款难追回 法官巧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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