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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中院多篇案例、裁判文书在评选中获奖 2022-01-13 11:44:08  来源: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山东省东营中院组织报送的多篇案例分析、裁判文书在全国、全省法院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同时,东营中院荣获2021 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法院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孙国臻撰写的《李某诉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案——汽车自燃原因不明案件的裁判思路 》荣获一等奖,桑爱红(2019)鲁05刑终139号刑事裁判文书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第四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在“2021 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孙国臻(2020)鲁 05 民终 2117 号文书、桑爱红(2019)鲁 05 刑终 139 号文书合计两篇文书荣获一等奖,隋美玲(2020)鲁 05 民初 104 号文书、 胡祥英(2020)鲁 05 破监 1 号文书合计两篇文书荣获三等奖。

在“2021 年度全省法院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孙国臻撰写的《李某诉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案——汽车自燃原因不明案件的裁判思路》荣获一等奖,隋美玲撰写的《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诉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案——债务人破产前六个月内公开兑付债券的行为应否撤销》荣获三等奖。

近年来,东营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审判执行业务理论调研工作,注重发挥精品文书、典型案例、优秀庭审的引领示范及宣传作用,注重用一个个真实的文书、案例和庭审诠释民法典,把相关案件变为更好贯彻实施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公开课。全市两级法院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先后两年均有多篇文书、案例等在全国、全省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中获奖。全省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形成贯彻实施民法典优秀文书 68 篇、典型案例 83 篇,推出庭审直播35场,制作“法官说典”27篇次,推介优秀法官及法官助理40余人次。东营法院推荐报送的典型案例等被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先后刊用 15篇次,东营中院被省高院确定为“五个一百”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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