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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拘! 2018-04-13 15:47:03  来源:中国消费新闻网

4月10日上午,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再次通知被执行人李某到法院调解执行案件,李某对执行法官的提出的问题,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其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严重干扰了该起案件的执行工作,该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司法强制措施。

李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安徽某公司诉至该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偿还该公司工程款75000元,协议生效后,李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支付该工程款,于是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调解过程中,李某既不主动申报财产又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找其谈话,向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李某置若罔闻。

今年4月3日,安徽省高院召开“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动员部署会后,该院高度重视,按照省、市两级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及时增加人手、装备、车辆等,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员和物质保障,努力打好这场攻坚战。

石应明

关键词: 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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