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点 >
个人信用查询 个人征信有问题怎么办? 2021-04-14 14:11:23  来源:百度知道

个人信用

个人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市场主体是由个体组成的,市场交易中所有的经济活动,与个人信用息息相关。一旦个人行为失之约束,就会发生个人失信行为,进而出现集体失信。因此,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个人信用不仅是一个国家市场伦理和道德文化建设的基础,更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巨大资源。开拓并利用这种资源,能有效推动消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市场经济越发展,个人信用所发挥的功能越重要,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已成为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显著标志之一。

201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的公告显示,从2013年10月28日起,个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将由原先的江苏、四川、重庆3个试点扩大至全国均可在网上查询

2019年5月个人新版征信正式面世,征信信息的时长及精细程度将进一步提升。[1]

信用查询

编辑

2013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的公告显示,个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将由原先的江苏、四川、重庆3个试点扩大至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等9个省市。 为了保障信息安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是需要通过一个严格的身份验证的,首次使用网上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用户在通过身份验证之后,可以获取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况概要以及个人信用被告三类信息的查询服务。[2]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休息称,自2014年4月26日起,上海、湖北、青海三地居民(身份证号前两位分别为31、42、63)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个人信用报告。[3]

届时,央行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服务试点由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浙江、天津、新疆12个省区市扩至15个省份。凡是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33、12、65、31、42、63的个人都可以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但身份证号码所属地不在上述15个省份之列,即便户籍已经迁移到这15个省份区域内,也暂时无法上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3]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消息称,自2013年,征信中心面向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9省(市),开展了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效果良好。自2014年3月29日起,分批次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试点批次范围将逐步公布。凡持有试点省(市、自治区)身份证的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央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显示,2013年3月27日起,江苏、四川、重庆三个省份成为第一批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的试点省份。2013年10月28日起,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居民可上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2014年3月29日起,浙江、天津、新疆居民可网查个人信用报告。[3]

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只有通过身份验证的个人才能注册成为查询用户。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和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个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在选择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时,若个人身份验证没有通过,个人可以转用数字证书方式进行身份验证,也可以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现场查询。试运行期间平台上的所有查询服务均为免费,网站提供7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3]

关键词: 个人信用查询

相关阅读:
热点
图片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