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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申请强制执行 小鸣单车未履行法院判决 2018-04-25 17:20:0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4月24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全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被告“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悦骑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此前,广州市中院于3月22日公开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判令被告悦骑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消费者退还押金、披露押金信息、公开道歉等,被告方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于4月13日正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告方悦骑公司在判决规定时限内未履行法律责任,不执行法院判决,广东省消委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消费者权益力争到底。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作为互联网商业,社会各方已给予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足够的试错空间,但宽容不等于纵容,行业探索及经营失败的账单不能由消费者支付,这是广东省消委会发起诉讼的初衷,也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追到底的目的,更是众多经营者特别是共享单车从业者必须恪守的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全国第一起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的胜诉,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对数十万直接相关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在于通过司法判决,明确界定押金的权属关系,鼓励免押金的服务方式,制止共享单车企业对消费者押金的任意支配使用,遏止任何利用互联网业态进行圈钱融资的企图,从而保护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使其更长远的惠及社会和广大消费者。

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了解到,有个别消费者因没能在诉讼判决后及时拿回押金,产生对公益诉讼的质疑,甚至将怒气迁移到消费者组织身上,这是不客观和不公正的。公益诉讼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不特定大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不仅仅在于保护个别消费者的私益。事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广东省消委会在司法框架内继续全力为消费者争取利益、维护权益,但一切要以法律的规定为遵循。相关消费者要耐心等待法律的执行推进,依法依规进行维权。

接下来,广东省消委会将继续全力跟进事件发展,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告知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可留意广东省消委会网站和公众号信息。

关键词: 小鸣 消委会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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