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市场监督 >
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 海融科技首发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2020-09-15 16:48: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22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9月4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融科技”)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95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112家企业。加上科创板,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07家企业。

海融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为于力、李鹏。这是东方投行今年保荐成功的第4单IPO项目。此前,7月20日,东方投行保荐的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2日,东方投行保荐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6日,东方投行保荐的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海融科技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植脂奶油、巧克力、果酱等烘焙食品原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其中,植脂奶油系列产品为公司的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海融科技的控股股东为黄海晓。黄海晓直接持有公司2592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7.60%;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海晓和黄海瑚兄弟,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黄海瑚直接持有公司1728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38.40%,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96.00%。

海融科技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150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6000万股。海融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4.30亿元,其中,6263万元用于植脂奶油扩产建设项目,7839万元用于果酱、巧克力扩产建设项目,9960万元用于冷冻甜点工厂建设项目,8953万元用于冷藏库建设项目,5026万元用于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除发行人外,发行人控股股东拥有较多与食品行业相关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这些关联企业存在销售、采购、房产租赁等关联交易,并存在供应商和客户重叠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关联企业与发行人是否构成同业竞争;(2)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3)是否有减少关联交易的计划和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为食品原料生产企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对食品安全、第三方物流及外协生产的管控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关键词: 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

相关阅读:
热点
图片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