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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严查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 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022-03-22 13:38:4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3月19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向社会发布吉林省疫情期间第四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长春市二道区康成中锋大药房有限公司因高价销售口罩,被当地市场监管机关立案查处。 为贯彻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吉林省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关物资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查处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二道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长春市康成中锋大药房有限公司以1.50元/袋购进的“华玖腾达医用外科口罩”(生产批号:21112020),以6.00元/袋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300.00%;以1.20元/袋购进的“医用外科口罩”(生产批号:022112002),以5.00元/袋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316.67%。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二道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朝阳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长春市朝阳区湖园路市场秀波蔬菜专柜销售的白菜以1.70元/斤的价格购进,以3.50元/斤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105.88%,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朝阳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吉林市市场监管局经济稽查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对吉林市船营区多又惠副食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超市菠菜以3.00元/斤的价格购进,以5.80元/斤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93.33%;豆角以9.80元/斤的价格购进,以14.50元/斤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47.96%;西红柿以4.80元/斤的价格购进,以6.98元/斤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45.42%,涉嫌违反《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目前,吉林市市场监管局经济稽查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记者李洪涛)

关键词: 违法行为 全力维护市场 价格秩序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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