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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盯紧药品窗口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夯实“疫”线阵地 2022-03-29 13:24:56  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店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窗口,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做好药品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发挥其市场监管职能,确保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屏障。

芗城

芗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对辖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及零售药店的日常巡查,督促零售药店经营者严格执行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菌素四类药品人员信息如实登记和报告制度。

台投

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对全区92家药店全覆盖检查,发现多起存在入口处未设置专人测温、验码,销售“四类”药品漏报、未及时上报等问题,当场责令改正6家,停业整顿一家。

龙海

龙海区市场监管局强化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测温、消毒、扫码、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重点督查“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等规定落实情况,同时巡查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情况及药品价格情况,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予以现场指导督导。3月11日以来,组织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店139家次,发现问题9家次,责令改正9家次,对防控管控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改1家,其中查处药店未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储存药品1起,予以罚款1000元。

东山

东山县市场监管局抽调机关各股室到挂钩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充实基层力量,加大排查辖区零售药店“四类”药品的销售登记情况,是否严格落实购药人员执行“进店购药指引”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督促药店、(社区)卫生所做好各项防疫措施,每日做好“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发现疑似发热病例劝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并立即上报等。

关键词: 药品窗口 市场监管 报告制度 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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