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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加湿器等5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除湿机抽查不合格率5.1% 2022-04-02 10:58:4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加湿器等5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产品及平台。本次抽查了加湿器、皮革服装、除湿机、安全帽、儿童家具等5种网售产品,涉及天猫、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抖音、唯品会、小米有品、淘宝、考拉海购、真快乐(国美)、小红书、网易严选、云集、当当网、天虹等15家电子商务平台。

(二)抽查概况。本次共抽查263家企业生产的301批次产品。其中,20批次产品涉嫌无证无照、无厂名厂址等,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243家企业生产的281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检出19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6.8%。(详见附件)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加湿器抽查不合格率为4.3%。本次抽查了8个省(市)45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加湿器产品,其中2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46批次产品中,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3%,较上次抽查下降9.0个百分点。近3年该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3%、1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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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加湿器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结构。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现行国家标准了解不充分,产品外壳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关键零部件的质量管控不到位。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27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占检验批次总数的58.7%,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7%。

(二)皮革服装抽查不合格率为6.5%。本次抽查了6个省(市)51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皮革服装产品,其中9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46批次产品中,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6.5%,较上次抽查上升3.0个百分点。近3年该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0.0%、3.5%、6.5%。

本次抽查重点对撕裂力、摩擦色牢度、pH、稀释差、异味、游离甲醛、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撕裂力。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原料皮的质量把控不到位,皮革强度不足导致撕裂力不合格;二是原料皮的染色工艺不当,采用了禁用偶氮染料,导致皮革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广东省、浙江省等产业集聚区企业,分别抽查检验了9批次、27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3.3%、0.0%。

(三)除湿机抽查不合格率为5.1%。本次抽查了9个省(市)38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除湿机产品,其中1批次涉嫌无证无照,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39批次产品中,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1%,较上次抽查下降5.2个百分点。近3年该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3%、10.3%、5.1%。

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接地措施、名义除湿量、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名义除湿量、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现行的国家标准理解不到位,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把控不严格;二是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虚标参数,或盲目依靠低成本追求利润,忽略了产品原材料质量对产品性能的影响。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16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占检验批次总数的41.0%,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6.3%。

(四)安全帽抽查不合格率为2.8%。本次抽查了10个省(市)49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安全帽产品,其中2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72批次产品中,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8%,较上次抽查下降3.9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重点对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帽壳材料强度不足以及配备的帽衬设计不合理,未能有效阻隔冲击力,导致冲击吸收性能不合格;二是帽壳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不当,帽壳在低温环境下变脆,容易被尖锐物刺穿,导致耐穿刺性能不合格。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江苏省、河北省、浙江省等产业集聚区企业,分别抽查检验了25批次、10批次、9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

(五)儿童家具抽查不合格率为12.8%。本次抽查了11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4批次儿童家具产品,其中6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78批次产品中,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2.8%,较上次抽查下降33.4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重点对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阻燃性能等3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孔及间隙、边缘及尖端、其他、折叠机构、底座静载荷试验、推拉件强度试验、扶手侧向静载荷试验。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现行的国家标准理解不到位,产品在设计时没有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结构安全隐患;二是企业成本控制和对原材料把关不严,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浙江省、广东省等产业集聚区企业,分别抽查检验了26批次、13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5.4%、23.1%。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关键词: 国家监督 抽查情况通报 产品质量 服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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