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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将持续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2022-04-02 11:34:2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在山东省济南市疫情防控新形势下,部分市场、商场出现市民扎堆抢购蔬菜的现象。有市民反映蔬菜价格明显上涨,4月1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在参加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价格监管,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锐回答说,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发现个别市场出现市民扎堆抢购的现象以后,及时督促市场、商场主办单位和商务部门保持联系沟通,加快信息共享,加强信息通报,合力组织加大货源供给和补充,引导市民有序购物,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因抢购导致的物价上涨过快势头,消除消费者的恐慌情绪。

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采取措施,调集执法力量,加强价格秩序监管。3月30日和31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市局和有关县区局都已经面向全市的市场、商场、超市、行业协会和有关市场主体发布了提醒告诫书,要求从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明码实价,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加强自律,严禁哄抬物价;价实货真,自觉维护公众利益等方面加强自查自纠,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与此同时,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突出三个重点加强价格执法:一是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商品,加强价格监管;二是精准发力,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约谈了部分超市和总部负责人;三是畅通渠道,设立专岗专人,对接12345和全国12315台,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从3月30日开始到目前,已经检查重点市场主体900余家,处置投诉举报340起。

下一步,在价格秩序监管方面重点采取的措施有:

加强与发改部门的联系沟通,4月1日,济南市发改委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会签了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的相关文件,在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认定方面形成合力,确保对哄抬物价行为依法实施精准打击。

引导有关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增强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尤其在价格秩序和上市商品质量方面,强化经营自律,配合好商务等部门积极组织货源,引导市民科学、理消费,防止因抢购导致的价格上涨过快。

持续推进3月30日起已经在全市开展的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发现违法行为迅速出击,对顶风而上、屡教不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快速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同时,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电话投诉举报。(记者尹训银)

关键词: 价格违法行为 山东济南 市场监管 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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