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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通”运营公司被强制执行超300万元 2022-04-21 07:53:1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4月20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近日,“京医通”运营公司北京怡合春天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2)京0105执12106号】,执行标的3045530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司及法人代表曾被限制高消费

事实上,北京怡合春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春天科技”)并非首次成为被执行人。

天眼查数据显示,怡合春天科技此前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287482元,立案日期:2020年4月24日,案号:(2020)京03执734号,相关案由: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天眼查数据还显示,2020年7月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对怡合春天科技的限制消费令。这份限制消费令指出,该院于2020年4月2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马某申请执行怡合春天科技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怡合春天科技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怡合春天科技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怡合春天科技及怡合春天科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李某录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线上运营系统“京医通”曝出将被迫停运

天眼查数据显示,怡合春天科技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70.545万人民币),马某,北京众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该公司大股东,分别持股43%、40%。

公开信息显示,怡合春天科技为“京医通”运营公司。“京医通”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与北京银行联合共同发起建设的项目。通过“京医通”系统,患者可在医院门诊挂号、中西药房、医生工作站、门诊常规检验等地点,完成诊疗服务后直接划价付费,不需再到专门的收费窗口排队。

近日,“京医通”即将停运的消息引发关注。

4月18日,一则关于“京医通”即将停运的文件在网上流传。4月19日,相关公告称,自“京医通”线上系统宣布被迫停运的消息后,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下,怡合春天科技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后续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双方将以理性的态度对“京医通”线上系统的历史投入和未来运营经费等相关问题进行协商,以推进所有问题的最终解决。双方协商期间,怡合春天科技将保障“京医通”线上系统的正常运行。这份公告的落款单位为北京怡合春天科技有限公司。

4月19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网传京医通将停运”一事回应称,北京怡合春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京医通”线上系统的运营方,与出资建设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纠纷。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前期已关注到此事并指导当事方积极解决纠纷。

就“京医通将停运”一事,中国质量新闻网致电怡合春天科技。截至发稿时,电话多次拨打始终无人接听。

关键词: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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