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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河北德融举报绿城中国涉嫌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绿城回应 2022-06-17 08:36:27  来源:市场资讯

河北德融举报绿城中国涉嫌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绿城回应

证券之星


(资料图)

近日,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德融”)微博发布举报信,举报香港上市公司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中国”)涉嫌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图片来源:微博

河北德融在举报信中称,根据公司目前掌握的证据材料,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公然违反国家多项法律法规,长期从事职业放贷、向关联企业非法输送利益、偷税漏税、欺诈交易、背信侵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重要信息披露与不披露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国家金融秩序和税收征收管理秩序,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国资股东、中小股东利益,严重损害被欺诈合作方的民事权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及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对本文所涉相关线索尽快核查、依法处理。

河北德融声称,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没有金融放贷许可证,长期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高息贷款谋取非法利益,且数额巨大,严重损害国家金融秩序。

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内部设有专门的金融事业部,具有完整的架构体系、职能部门及百余名专职工作人员,从2018年开始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放贷业务。2019年最高法与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大力打击“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职业放贷刑事犯罪,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放贷的违法性。在此情况下,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不仅没有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反而顶风而上,利用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作为放贷工具规避上述强制性法律规定,截止目前已发放贷款24笔,放款金额高达104.37亿,贷款利率均高于年息15%,非法牟利数额巨大。不仅对金融秩序造成巨大冲击,更是对国家大力打击职业放贷相关法律政策的公然挑衅。

河北德融指出,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与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之间存在经常性、持续性巨额非法利益输送行为,严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国资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涉嫌巨额偷税漏税违法行为。

2019年,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与河北德融建立了以借款为核心内容的合作关系,从中河北德融发现了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进行非法利益输送的典型模式:对合作进行磋商、决策、审批的主体均为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按照双方商定的条件,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可获得年息16%的收益。但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在签约时却退居幕后,安排关联公司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主体签订合同,出借款项由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无偿提供,高额利息收益转由关联公司无偿取得。之所以采取此种合作方式,除了规避国家禁止职业放贷的法律规定以外,还有两个重要的目的:一是将本应由上市公司获得的商业利益以貌似合法的方式转移给关联企业,仅此一个合作项目即可完成数亿元的非法利益输送;二是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将高息收益输送给亏损企业可以实现偷税漏税的不法目的。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先后成立27家公司,自2018年开始与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合作名义,行利益输送之实。除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之外,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还与其他关联公司存在类似利益输送行为,经年累月利益输送数额之巨可以想象,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国资股东(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中交股份有限公司为国企)及众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1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利益损失达到150万元的,即应立案追诉。

河北德融还指出,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其控制的绿城管理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代建能力,在职业放贷的同时利用强势地位强迫合作方将项目委托管理工作交其承揽,捆绑借款方签订内容显失公平的项目代建格式合同,又因履行能力严重不足构成根本违约给合作方造成巨大损失,已构成商业欺诈。

从代建合同内容来看,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一方面约定由其取得项目经营权和控制权,一方面又约定由合作方承担经营责任,这意味着绿城中国仅享有经营管理项目公司的权利,却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明显属于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免除己方全部责任的欺诈性格式条款。从代建合同履行过程来看,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代建公司履约能力明显不足,项目合作两年时间销售进度仅达到其目标任务的5%,甚至出现5个月零销售的极端情况,履行能力极其低下,构成根本违约导致项目开发严重受阻,给合作方造成毁灭性损失。事后,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不仅不正视其违约事实、百般推脱不承担违约责任,甚至恶意给项目后续正常开发制造种种障碍。上述行径严重违反商事主体理应遵循的基本诚实信用原则,更与其上市公司应有的能力、品行遥遥相悖。

天眼查显示,河北德融为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子公司,公司总部坐落于唐山凤凰新城,集房地产开发、商贸为一体。

对于河北德融德举报,绿城中国于6月13日在官网发布严正声明,绿城中国表示,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鸿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因严重违约引发多起诉讼等纠纷案件,目前相关案件正处在司法程序中。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诉讼期间,故意杜撰大量不实内容,通过网络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损害绿城及相关主体的商业声誉,企图干扰司法公正,以达到逃避法律责任的非法目的。

图片来源:绿城官网

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均依法合规经营,完全不存在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述之任何违法违规情形。对于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造、传播、散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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