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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看热讯:轻松保被罚130万元  银保监会揭秘“首月0元”套路 2022-07-23 06:38:3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7月20日,银保监会公布2022年第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轻松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松保)因违规使用条款费率及宣传“首月0元”等违法行为,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款130万元。

轻松保被罚130万元


(相关资料图)

银保监会指出,轻松保存在两大违法行为:一是销售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时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二是销售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称众惠财险)保险产品时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

罚单信息显示,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轻松保通过微信公众号销售安心财险承保的“安享一生尊享版”产品,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月0元”“轻松筹感恩回馈,年度巨献”“限时特惠,首月立减**元”等内容。2019年4月至检查进场日,轻松保通过微信公众号销售众惠财险承保的“年轻保•600万医疗保障”产品,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月0.1元”“首月3元”“轻松筹感恩回馈,会员日补贴”等内容。

对此,银保监会就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对轻松保各罚款50万元,并对3名当事人于亮、徐烁、余海鹏予以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

过罚相当 分别处罚

记者了解到,针对处罚轻松保曾提出两条申辩意见:一是现场检查结束后,公司已对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且已对责任人员及时问责,请求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是销售上述两家公司产品应当认定为同一个违法行为,请求给予一次罚款。

银保监会复核认为,停售涉案产品并进行内部问责不能作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轻松保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的违法行为和销售众惠财险保险产品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监管要求,主观故意明显,属于违反《保险法》的同一规定,实施多次独立的金融违法行为,遵循过罚相当原则,银保监会依法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实施处罚。

轻松保7月21日回应《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称,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内部排查整改,并于2020年3月将涉及的两款产品紧急下架,并以此为戒,后续产品未出现此类问题。未来,公司将不断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对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承担起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主体责任,实现合规稳健发展,也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提示:“首月0元”并无优惠

近年来,被“首月0元”宣传购买了相关保险的人不在少数。那么,消费者真的赚到了吗?

银保监会检查发现,“首月0元”“首月0.1元”实际是首月不收取保费或只收取0.1元,然后将全年应交保费平摊至后11个月,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这与安心财险、众惠财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不一致。

记者注意到,除轻松保外,水滴保险经纪、微医保险经纪等保险中介机构此前也曾因“首月0元”等诱导销售被银保监会处罚。2021年11月9日,水滴保险经纪和微医保险经纪被罚,原因均是在宣传销售页面列出“首月0元”诱导销售,且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其中,水滴保险经纪合计被罚120万元,微医保险经纪被罚11万元。

针对“首月0元”误导,银保监会还多次发布防范“套路”营销行为的风险提示,指出“首月0元”类的销售宣传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另外,这种营销引流模式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存在诱导营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易引发消费纠纷或投诉。

关键词: 违法行为 保险费率 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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