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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取消22项证明事项 2019-01-04 09:37:3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广州1月3日电(记者周颖)参保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将不再需要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等一批证明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近日公布了一批省政府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其中包含用于参保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等22项。

记者从目录上看到,用于参保人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及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等参保凭证、妊娠证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不再需要公安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本省及省外计生部门等开具,办理方式改为书面告知承诺、现场人脸识别、政府部门与医疗机构联网信息共享。

用于参保人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等也不需要再找用人单位、医疗机构等开具,改为书面告知承诺或政府部门与医疗机构联网信息共享。

此外,用于木材运输证核发的育林基金收据和完税凭证证明直接取消。用于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的消防设施合格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不再需要消防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办理方式改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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