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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大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2022-06-15 16:03:51  来源:浦江县人民政府

6月10日,浦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文红带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部分县人大代表,以“检查+座谈”的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浦江县领导楼新有参加检查,县领导贾珊、赵仕党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走访检查了浦南街道平安中小建设情况,浦南街道石埠头村村民住宅改建、公益性建设用地、垃圾分类工作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我县有关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等一系列工作举措,不断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助力增色。

郑文红指出,乡村振兴是一项长久的、持续的艰巨任务,就目前来说,我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压力大,城乡融合困难多,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任重道远,要从规划、土地、政策、资金、人才、农业项目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郑文红强调,要提高站位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把贯彻法律、条例作为重要工作抓手,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保障好农产品供给安全,保护好农村生态安全,传承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要维护农民利益。优先保障乡村振兴财政投入和土地指标,支持农村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利用好乡村的耕地、农房,让农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要拓展农业功能。加强对我县主打农产品的扶持、推广,培育以农创客、规划师、农技师、工程师、艺术家为重点的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人才队伍体系。要优化服务水平。通过宣传、激励等方式,支持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乡村旅游等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经营主体,健全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提升法治保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发展,促进我县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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