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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 构建与经营主体共建共治格局 2022-09-01 10:43:42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8月29日,广东省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三届直播电商节新闻通气会。广州市商务局、辽宁省商务厅、陕西省延安市商务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广州城投集团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会。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丁力就如何加强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目前广州市正在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力提升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效能和水平。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网络交易在线监测,严格直播电商平台监管,与大型平台企业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共享入网经营者相关数据,实现政府和企业间数据互通互查。据丁力介绍,今年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开展网络交易专项监测26项,围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鞋服、电器等商品开展监测,累计监测网络经营主体、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3万余家次。同时,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网络直播广告违法行为,查办案件7起。

该局注重加强对各类直播平台、MCN机构、主播等经营主体的指导,组织全市156家电商平台开展合规自查和问题整改。同时,定期开展宣传培训,向平台和经营者发布警示提示,指导行业协会发布《广州市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规范》。目前,该局正研究制定《直播电商营销与售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构建与经营主体共建共治格局。

该局结合广州市有关网络直播购物的投诉举报数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如货不对板、实物产品质量与直播间展示情况差异较大、售后服务差、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等)进行重点整治。今年以来,受理并依法处置有关网络直播购物的投诉举报5244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局加强对重点直播平台的专项监测,要求平台对入驻商家履行好审查、审验等主体责任。商品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应当在其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等相关信息。

该局将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严查销售或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失效或变质产品,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该局在“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设置“消费投诉”服务模块,此模块直通“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通过此项设置,进一步提高举报线索和投诉问题处置效率,方便消费者维权。

关键词: 广州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 网络交易专项监测 微信公众号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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