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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针对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2022-05-10 21:09:4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反不正当竞争对公竞争和经济发展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从2022年5月至12月,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持续集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贯彻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要求。

5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目前辽宁涉老领域虚假宣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商业不规范促销、互联网领域刷单炒信和利用技术手段限制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仍十分突出,社会反映强烈。为此,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此次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据了解,目前辽宁存在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包括:涉老市场领域中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食品”“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等涉诈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问题;青少年市场领域使用误导表述对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医美市场领域中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医药购销领域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套取资金,用于给付“回扣”进行利益输送的商业贿赂行为

辽宁存在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还包括:技术类企业员工跳槽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约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医疗机构周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产品,擅自使用与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国有企业等名称、简称、字号行为;商务楼宇通讯工程建设维护中,通过给付好处、分配利益、代替施工等方式,实现“指定”“独家”“排他”等限制竞争行为;房产中介对房源信息、功能配套、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网络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搜索降权、商品下架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扰乱市场公竞争秩序的行为;直播带货、网络营销中虚构剧情,“口碑营销”,直播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对商品功效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在号召广大经营者自觉维护公竞争市场秩序的同时,为广泛接收问题线索,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开通反映反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电话及网上留言通道,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市场监管部门将不断维护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市场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在辽宁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氛围。(记者王文郁)

关键词: 公平竞争 市场秩序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 市场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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